我的图书馆
借阅须知
创建时间:2020-10-22 15:16:24  |  点击:26488

一、读者使用身份证注册读者账号外借图书,内部阅览免证免费。

二、读者证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归还,但不能委托办理借阅手续。

三、全市公共图书馆“一卡通行”、图书可“通借通还”。

现场阅览图书每次限取2册。

持读者证外借图书,每每次借阅数量不超过6本

六、借书期限为30天,超期将按《斗门区图书馆读者积分制度》相关规定减扣读者积分。

、如需续期者,图书到期在图书馆网站(“我的图书馆”)、微信公众号(“服务大厅”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,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15天,从续借当日起算。

、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,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、缺页、涂污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。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带出书库;

、工具书只供内部阅览使用,不作外借。

、做文明读者,爱护图书资源,不要涂、刻、划、撕扯图书,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图书借还。如有违反借阅规则,造成图书损遗失,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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